第116章 话藏机锋

庞大的舰队在南海上劈波斩浪,此番从新安港起程前往福州的舰队,比郑森来的时候还要庞大许多,一方面是蒲德曼的商队依然跟随高衡行动,另一方面,既然高衡要亲自前往福州,必要的安全工作还是要做的。

在成子龙的坚持下,刚刚成立不久的兴华军水师,分出了十艘最好的战船,配备了制造局造出来的全部新式火炮以及从东印度公司缴获的新式荷兰火炮,火力可以说非常强大。

除此之外,成子龙还从火铳旅中挑选老兵,以一个精锐火铳连的兵力跟随高衡一起去福建,并且还抽调了一个骑兵连,由范玉亲自率领,作为高衡的随行卫队。高衡还从水师中挑选了不少军官跟着队伍一起去福建,主要是郑芝龙以水军起家,且不说装备如何,最起码在海战方面,福建水师拥有丰富的经验,他带着军官去,也是跟福建水师交流学习,汲取别人的优点。

舰队航行的速度很快,中间只在广州靠岸补给了一次,高衡想早一点到福建,让将士们尽快学习水战技能,所以在十一月末的时候,他们就抵达了福州。

高衡一下船,就受到了郑芝龙的热情招待,高衡作为主将,郑芝龙又是富可敌国之人,自然讲究排场,也要在高衡面前展现一下自己的实力,所以欢迎宴会的规模非常庞大。不仅仅是福州当地的官员,连在福建各地领兵的郑家军将领们也都来到了福州城,给高衡接风。

“高老弟!真是没想到,你竟然能在安南那鬼地方闯出一番天地,连荷兰人都败在你的手下。”总兵衙门的大堂内,宴会正在举行,大家都喝得有些多了,郑芝龙更是离开座位,端着酒杯来到了高衡的面前。

高衡连忙摆手道:“这都是三军将士用命,所有民众团结一心的功劳,跟我本人关系不大。”

郑芝龙哈哈大笑,“哈哈哈,高老弟自谦了,即便是一群狼,如果没有头狼的带领,也会是一盘散沙,老弟就是头狼,没有你这个狼王,军队怎么能打出这样的战绩?”

按理说,高衡比郑森大不了两岁,郑芝龙应该是他的父辈,但是郑芝龙可不能托大,对方毕竟也是一方诸侯,听儿子回来报告,高衡在安南的实力非常强大,虽然不像郑芝龙一样坐拥一省之地,但是谅山府被高衡治理得井井有条,特别是军队给郑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兵甲齐全,令行禁止,一看就是精锐,一支用钱堆起来的精锐。

这让郑森非常惊讶于谅山府的财富,虽然高衡并没有将全部的军队拉出来给郑森参观,郑森也不知道他的总兵力究竟有多少人,但就从郑森看到的几千人来看,高衡的实力不容小觑。

郑森这么一汇报,郑芝龙更是动了吞掉高衡的心思,他要的不是谅山府那些民众,他只想要高衡的军队,如果能把高衡扣在这里,逼他答应合作,这支数千人的铁甲强军不就能为他所用,这世道可不太平,即便是郑芝龙已经是南边最大的军头,可谁又会嫌弃自己手中的兵多呢?

不过郑芝龙不能这么快动手,人家初来乍到,上来就翻脸可不好,先谈一谈,看看高衡的意思,先礼后兵,最好是不要有什么动作。真要是高衡如同茅厕里的石头一般又臭又硬,再动手也不迟。

所以表面上,郑芝龙对高衡非常客气,这一番褒奖下来,倒是让高衡自己有些不好意思了。郑芝龙的印象,高衡并不深刻,毕竟即便是在后世的教科书中,每每提到郑家,也都是以郑成功做代表,高衡仅仅知道,郑芝龙后来投降了清朝,跟郑成功分道扬镳,最后被满清给砍了,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这次见到郑芝龙本人,倒是符合高衡对这种军头的刻板印象,郑芝龙五大三粗,留着络腮胡,身材不是特别高大,但很是魁梧,说话中气很足,目光锐利,一看就是久经沙场,领兵作战的大将。

但是跟一般武将不同的是,郑芝龙的目光中还透露着一丝狡黠,这应该是他原先当海盗,并且在倭国和大明之间经商留下的印记,毕竟无商不奸,没有头脑,是玩不转的。

既然他提到了军队,高衡立刻接话道:“说到军队,在下倒是有个不情之请。”

郑芝龙放下酒杯,打了个酒嗝,然后摸了摸肚子道:“老弟不用说了,郑森都跟我讲了,你这次过来带了不少水师的军官是吧,你放心,我福建水师的大营向你敞开,你要参观训练都行,也可以让你的人跟我的人交流。”

高衡没想到郑芝龙答应得这么痛快,自己还没说,他已经大包大揽了。高衡正要抱拳感谢,郑芝龙话锋一转道:“老弟先别忙着谢我,这次你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总算是把热兰遮的荷兰人给摆平了,老弟的这些事情在我看来都是小意思。不过,老哥也有个不情之请。”

高衡一愣,郑芝龙对自己还有不情之请?

郑芝龙顿了顿,将高衡拉到一边道:“老弟应该知道,大明如今的局势可谓是十万火急,你知不知道,就在郑森过去,老弟过来这一来一回两个多月的时间,北方局势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李自成被清兵打得溃不成军,京师被清军占了不说,现在山西全境也基本陷落了,目前,清兵已经在进攻陕西的路上,那是李自成的老窝,一旦大顺灭亡,恐怕清兵的矛头就要对准南边了。”

这段历史高衡多少是知道的,李自成败亡的速度非常快,一片石之战惨败之后,大顺军几乎是被清军一路追着打,一年时间就把自己的地盘全部丢光了,就连李自成自己,在逃到湖北九宫山的时候,还被当地地主武装给杀死了。

大顺军辛辛苦苦鏖战十几年,好不容易建立政权,却在一夜之间拱手让人,白白便宜了满清。

高衡点了点头,形势确实非常严峻,要知道,南明小朝廷历史上也没支撑多久,清兵可以说是势如破竹。高衡反问道:“那总兵大人的意思是?”

“高将军,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郑芝龙在福建已经扎根,再让我回倭国那鬼地方窝着肯定是不可能了。一旦清兵南下,南边所有的兵力都会调动,我郑芝龙的主力虽然是水师,但是也免不了被征调北上作战,这些将士们跟着我南征北战多年,又要北上去迎战凶神恶煞的清兵,我实在是于心不忍啊。”说完,郑芝龙以袖拂面,装出一副悲伤的样子。

若是一般人,也可能以为郑芝龙是真情流露,但高衡两世为人,太知道郑芝龙是什么德性了,一个真正有着忠义气节的将领,是不可能投降满清的。郑芝龙说这番话的目的,无非就是他有其他想法,不想北上跟清兵硬拼。

说白了,郑芝龙肯定也想成为一方诸侯,貌似后来的隆武政权就是郑芝龙拥立的,并且隆武帝也成为了郑家军的傀儡。可是郑芝龙想这么干,那就这么干好了,为什么要跟自己一个外人说,而且自己还是从安南远道而来。

高衡心念电转,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可能,这家伙,不会是看上了自己的军队,想要自己加入他郑家军,壮大他的实力吧。

高衡想到这一点,酒意立刻醒了七分,立即将目光投了过去,他分明看见,郑芝龙正从衣袖的缝隙中在偷偷观察自己,虽然这目光是一闪而过,但还是被高衡敏锐捕捉到了。这家伙,原来一直都是包藏祸心,怪不得他亲自邀请自己过来呢,原来是看上了自己的军队。

也难怪,自己的兵马在热兰遮一战中表现抢眼,作为海上大盗,郑芝龙太明白荷兰人是什么实力了,自己能击败荷兰人,这种精锐部队谁不想要?

他回头看了看郑森,只见郑森还在跟卫队长范玉谈笑风生。郑森还是太年轻了,完全不知道自己老子是什么人。

高衡能想到,现在郑芝龙还在跟自己好好谈,可若是自己流露出不合作的意思,估计他就要强行扣人了。这家伙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他想当军头,却要把自己拉下水,侨民们好不容易在谅山府休养生息,生活刚刚有了起色,高衡是决不允许任何人破坏这个局面的。

高衡不动声色,依然装着醉酒的样子,舌头打结道:“总,总兵大人说的是,听说清兵都是三头六臂,不好对付,要不然辽东军怎么败了呢。弟兄们可不能白白送死啊。”

郑芝龙立刻道:“老弟说的是啊,但是朝廷一旦有命令,我又不得不从,所以啊,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不知道老弟愿不愿意听一听。”

高衡道:“大人请讲。”

“老弟兵强马壮,热兰遮一战着实让我开了眼了,没想到天底下还有这样一支兵马,既然老弟这么能干,窝在安南这鬼地方属实是大材小用,委屈了。像老弟这样的英雄豪杰,就应该有大展身手的机会,老哥我虽然不才,但还拥有福建一省之地,两家这么有缘分,老弟的军官又能在我军中学习,不如这样,老弟加入我们,我们一起共创大业可好?”郑芝龙说道。

随即他又打了自己一个巴掌,“哎呀呀,醉话,醉话,喝多了,喝多了,哈哈,老弟切莫放在心上,我只是爱才心切,说得远了。”

高衡看着郑芝龙的表演,心知,现在肯定不能当场拒绝,用什么回去整顿一下兵马的话来搪塞肯定也不行,郑芝龙生性多疑,一定会引起警觉。自己既然来了,恐怕就很难脱身,至少是不能离开大明的土地,所以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郑芝龙放下戒备,让他看不出自己已经猜透了他的用意。

高衡拍着胸脯道:“大人,这怎么能是醉话呢,您是大明朝堂堂总兵,麾下兵马如云,我不过是化外之地一个小地主,无名无分的,大人能看上我,是我的福气。”

郑芝龙有些喜出望外,没想到高衡这小子答应得这么痛快,“这么说,老弟是答应了?”郑芝龙知道,酒话做不得真,高衡酒醒了说不定就会反悔,所以他立刻追问道。

高衡道:“大人都这么说了,自然是没问题的,我可不是喝多了乱说,这对兴华军全体来说都是个好机会。只不过,事起仓促,大人说起这事,我也没个准备。船队我带出来了,兴华军主力还在家里,要想来福建,非得坐船不可。”

郑芝龙马上道:“小意思小意思,老弟忘了我是什么起家的了,福建水师还能缺少船只不成?只要老弟答应,我立刻派船队把兄弟们都接来。”

高衡道:“这当然是没问题,不过我此次前来,不仅仅是来福州一地,想必郑森将军也跟您说了,大明故土我已经很久没来了,您也知道我原本是南直隶人士,这次来,怎能不回去看看,顺便游历一下闽浙、南直隶各地,安南的生活太苦了,我也想放松放松。”

郑芝龙不疑有他,大笑道:“哈哈哈,说得好,说得好,是应该放松放松,老弟尽管去,我让郑森带兵陪着你,保护你的安全,你的军官就在我这里训练,我保证倾囊相授。”

让郑森带兵陪着,摆明了就是监视,这支队伍的军官十有八九都是郑芝龙的亲信,就是怕自己跑了。

不过高衡无所谓,只要离开福建,就由不得郑芝龙了。当下答应道:“太好了,有郑森将军陪着,一路上也不寂寞了,我自己也带了卫士,他们可以一同随行。”

郑芝龙已经听说了,他带了四百人的卫士,区区几百人算不得什么,自己让水师和陆军都跟着他,谅他也飞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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