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碰到小贼

第一百三十九章碰到小贼

时间过的很快,离混沌之地的事件已经过去了大半年,生活慢慢恢复了正常,寻找失踪人口的专案组最后也没有了耐心,再也不来找洪钧和瑞鑫了,或许,他们认为,再也不可能从这两个人身上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了,所以,他们放弃了。

洪钧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心魂损伤后恢复的过程是非常缓慢的,他只能听出瑞鑫的劝说,天天窝在宿舍里慢慢修养。

工作是不去做了,洪钧就无所事事的呆在宿舍里,天天守着瑞鑫,却没法亲热,因为他身边不但有平安,而且还有一百多个鬼魂,这些鬼魂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谁也不愿意离开洪钧身边,刚开始洪钧并不在意,但是时间长了,他终于知道了原因,这些鬼魂都是孤魂野鬼,地府正在派人到处抓捕,在洪钧身边,地府的鬼差们投鼠忌器不敢来,但是如果离他远了,就马上会被抓到地府,去遭受刀山火海的淬炼。

洪钧也只好由着他们如此不识时务的跟在自己身边了。

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洪钧曾经试图去找林峰和刘芳,探寻林峰嘴里所说的,自己救过刘芳的事情,可是,林峰和刘芳却突然人间蒸发了,不管是什么人,都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洪钧为此辗转找到了林峰的爷爷所在的那个道观,知更道人告诉他,林峰的爷爷,那个姓林的道长,已经在几个月前云游去了,至于什么时候回来,没有人知道。

洪钧又去找魔灵和黑魂,这两个也突然没有了行迹,包括肖颖颖。都突然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

“也许他们都有各自的事情,毕竟,这里不是他们应该待的地方。♀”瑞鑫对男友说。

“也或许。哪一天他们就突然又出现了。”平安用了好几个月才让自己从丧兄的悲痛中走出来,见洪钧为了某些事情找不到答案而苦恼。给他递上了一杯水,说。

洪钧也没有别的办法去找到这些来去无踪的人和鬼,听两人这么说,只好作罢。

经历了混沌之地事件之后,洪钧感到异常疲累,以身体欠佳为由向单位请了长假,带着女友。身后跟着平安以及一个连的鬼魂,跑到了深圳,说是散心,其实就是逃避。他再也不想碰到混沌之地之类的事情了,这样的事情,不单对他,对他的亲人和朋友,对任何人。都是一种折磨,痛苦的折磨。

带来的钱很快就花光了,洪钧不是神,即使是化情转世,没有钱。在深圳这种“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金钱”的地方,是一分钟也呆不下去的,家里没有余钱供洪钧出来游山玩水,女友这几年也没有存下钱。一分钱难倒洪钧这个化情使者后,洪钧承认自己的思想还是有一点龌龊,没办法,洪钧只好瞪着眼逼平安想办法弄钱花,管她想什么办法,从哪里弄来钱呢,反正只要有钱就可以。当然,最后洪钧还是叮嘱平安千万别太缺德了。

一百多个鬼魂,要弄点钱到手,简直是易如反掌,所以,当天晚上,洪钧的面前就多了厚厚的一摞钱。几天后,当洪钧拿着钱海吃海喝而电视上报道某人因为家里失窃而报案最终被确认为贪官后,洪钧高兴地连夸了平安好几天。

一百多个鬼魂跟在身边,赶也赶不走,让洪钧着实头疼,他知道这些鬼魂都没有什么本事,现在是孤魂野鬼,一旦离开了自己,很容易被别的鬼怪欺负甚至被杀死,或者被阴界的鬼使带回地府去施以酷刑以惩戒死后不按照规则去地府报道的罪过,他们现在只有跟在自己身边,才能找到安全。

无奈之下,他只好给这些鬼魂编队,找了几个小队长,对他们进行严格管理,同时要求他们不要有事没事往自己身边凑,他不想在和瑞鑫亲热的时候,抬头就看到鬼魂。

在深圳的日子是快乐的,以至于让洪钧有了长居于此的想法,如果不是因为文化理念和生活方式格格不入的话。

看着路上花花绿绿的女孩子们,穿着只有手掌长的齐“b”超短裙,洪钧的身上就热流涌动,于是,他就有意无意的瞄瑞鑫的胸膛,偷偷的瞄平安的胸膛。

瑞鑫太漂亮了,以至于每次上街,都会招来无数的艳羡的目光,有几次,无所事事的混混们看到漂亮的瑞鑫,实在是没有看得起她身边并不胖壮的洪钧,色胆包天的围上来要和瑞鑫交朋友。

每一次,洪钧都是极其大度的一笑而过。

星海领主

并不是他不介意这些混混的轻薄,也不是因为他的心魂没有恢复而无法收拾这些混混,而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身边这么多的鬼魂,这种小事根本就不用自己出手。

这些孤魂野鬼虽然没有别的大本事,但是教训一下这些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相信,这些混混以后见到自己,绝对会躲着走。

手里有钱,洪钧可以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香蜜湖、华侨城、地王大厦……每天,洪钧都带着女友穿梭于这些人造的景观,看那些钢筋水泥,本来,还想去香港看看的,但是女友一句不去让洪钧没能成行。

“为什么不去?”洪钧问女友。

“不为什么,我就是不想去。”女友的回答蛮横而无理,却让洪钧只能站在罗湖桥头望港兴叹,算了,不去就不去吧,说实话,洪钧也不想去,看多了高楼大厦,心里真是有一点厌烦了,逛城市真是没有到大山里面闲逛有意思。

深圳什么都多,人多,车多,楼多,钱多,当然了,小偷也多。刚进新一佳超市,一直飘在身边的平安就一个劲朝洪钧努嘴:“留神你身后那个人,那是一个小偷,正想朝瑞鑫的挎包下手呢。”

洪钧差点没笑出声来,这小偷看来今天出来没看黄历啊,敢偷我们,这不是往倒霉堆里撞吗,这可怨不得自己了。洪钧看了看平安和跟在她身后的第一小队的十几个鬼魂,嘴巴差点没笑歪到天上,小队长是一名四十几岁的男子,洪钧记得他叫滕日华,于是,他对着滕日华眨了眨眼,滕日华会意,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洪钧的意思。

洪钧走到货架旁,装作挑商品拿起了一面镜子,微微抬高,于是,镜子中就清楚的看到了身后的事情,那是个看样子连二十岁也不到的年轻小伙子,个头不高,顶多一米七,身着校服文质彬彬,面庞清秀,一副在校学生的打扮,要不是平安提醒,洪钧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人会是一个小偷。

镜子里的他一点也没有发觉洪钧和他要偷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他的行动,他的右手正轻缓地伸进女友的挎包,女友为了让他顺利得手,此时正忍着笑一动也不动地站着,生怕惊动这个倒霉的蟊贼。

他的整只手已经伸进了包中,脸上也稍微露出了笑容,估计他以为货物马上就要到手了,而且可能是摸到了女友包里厚厚的人民币,手指上的感觉让他以为是自己运气好,找到了一只肥羊。洪钧却开始替他暗暗担心起来,天知道这些鬼怪下一步会怎么做。

“啊。”一声惨叫把洪钧吓了一跳,回过头,蟊贼已经缩回了手,右手大拇指上,一只蝎子趴在上面,尾针此时正狠狠地钉在拇指尖上。洪钧一眼就认出了这正是北方最常见的十足大青蝎,这种蝎子毒性不是太强,没听说过被它蛰死过人,但是蝎毒是神经毒素,一般的人被蛰一下子,不但疼,而且麻、肿,洪钧曾经被蜇过一次,那滋味也绝非用言语所能表达的。看着平安挤眉弄眼,洪钧立即知道这是平安的杰作了,平安啊平安,这可真是“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由是可(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怎么了?”商场的保安听到惨叫跑了过来。

“没什么,他可能被东西撞到头了。”洪钧笑了笑,向保安解释,此时,那只硕大的蝎子已经没了踪影,小蟊贼虽然手指疼痛,见到保安自己心里却先害怕了,听洪钧这么说,连连称是,表示自己是刚才不小心,在看商品时被货架碰到了头,不过现在已经没有问题了,不用担心。

洪钧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他并没有打算深入追究这个小贼的责任,这种小贼遍地都是,犯不着送进警局,惩戒他一下就得了,再说了,进警局自己也要进行笔录什么的,非常麻烦。他不想因为这些事情,耽误自己和女友享受美好的时光。

“那只蝎子是滕日华的阴气所化,这下,这个小蟊贼可有得罪受了。”从商场出来,平安得意洋洋,“最起码在一年内他只要再有偷窃的想法,大拇指就会剧痛不已。”

这个平安,洪钧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女友,心说以后可千万不能招惹女人了,毒啊。

“你们先回去吧,我和大家跟着小贼去看看,看是不是惯偷,如果碰到了贼窝,我们少不得要惩戒一下他们。”滕日华说着,招呼那一小队的鬼魂跟踪小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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