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伤心肉桂

金牛宫的炸鸡,除了炸成了金黄色之外,还特意在主件炸鸡上,加了两个鸡翼尖,扮成牛角的样子,但整体形象倒是比较像好多年后那些表情图示里的紫色小魔鬼。这里每一块炸鸡的大小,并不是那种以大为招徕的风格,而是圆润饱满的刚好跟肯德鸡的鸡块差不多的样子。以我在饥饿和很想吃炸鸡,而且炸鸡又是好吃得让人欲罢不能的状态之下,吃个五六件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于是,在几乎是狼吞虎咽地消灭了金牛之后,下一个便是我的本命炸鸡。

双子宫炸鸡,是两个不规则却大小似乎差不多的鸡块被毫无违和感地炸焊到了一起。咬下去,嫩脆的口感已经在预期之内,味道一半是较深黄带酸甜的酱料,伴有一瞬即逝的芥末的香辣。一半是有些偏红的京酱味。但在地道的甜面酱之余,又有一丝新鲜番茄和微微的白酒清香。好像真的有两种不同的风格纠缠撩动着一波波不同层次的满足感。

在双子宫里稍微回味了一下之后,便顺手拿起了旁边王桑篮子里的白羊宫。一咬下去,发觉是炸甜优格味道,而且在涂层上铺了一层既惹味又均匀的洋葱丝,炸出来的质地就好像绵绒绒的羊毛似的,但咬下去却松脆可口,还有洋葱乳香的绵柔感觉。guxu.org 时光小说网

拿着剩下不多的白羊,四周围望了一下,寻找着妳的天秤宫。好在隔着狄波拉的吉塞儿前面的蓝子上挂着天秤的小名牌。于是,我站起身把仅剩的一件拿了过来,好在其他人都正顾着吃自己的没人争。天秤宫是暗金色的正宗招牌密制感炸鸡,说普通么,又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口感和味道。说很特别么,又肯定是所有人都一定会喜欢的大众口味,任谁吃过都会认定是某个店子的灵魂代表作的效果。而且,除了因为妳的缘故我一定要买一份外带之外,还真是给人一种如果要选一款“”的炸鸡外带介绍给人的话,那肯定是首选天秤宫的。

但对妳来说美中不足的是,这款炸鸡有妳最排斥的其中一样食材:芝麻。妳不知道为什么很抗拒吃芝麻,真的是一粒都不吃。而且妳还因此具有了能够自动探测到芝麻的特异功能!无论多小、多少,多么没有芝麻味,妳总能在放入口前,把一粒粒的芝麻挑出来,或者索性就连整个菜也不去理会。我问过妳为什么不喜欢,妳耸了耸肩没有解释。

我刚把天秤宫品味得差不多的时候,只见狄波拉笑着把她面前剩下的一块双鱼宫推了过来,我不太好意思地说了句谢谢,因为无论是金牛宫或双子宫,我都没有特意留给她,而且也不知何时被人瓜分干净了。然后狄波拉也没介意,还催着我赶快试试,于是我也化尴尬为食力,拿起外表被炸得像鱼鳞一样纹理,颜色有点像菊黄色的鲤鱼的双鱼炸鸡,大口地吃了下去。嗯,竟然有一股好像点了柠檬汁的炸鱼味,但咬在嘴里的明明就是鸡肉的质感,让我突然想起那种叫分子料理的派别,不过绝没怀疑这是一道很有特色的炸鸡料理。嗯,我一边吃着一边又是点头,又是伸出拇指点赞地向狄波拉表示极度认可。

好吃的美食虽然真的可以说是让人吃得停不了嘴,但就算是宇宙级别的焚化炉也是有个容量限度的,何况我只是家庭用的经济型。在连着吃了五件炸鸡和一大堆也美味之极而且配搭完美的小菜之后,炉组终于发出了警号。于是,我虽然在邻桌夺来了一件室女宫,但在面前摆了一阵,正在努力蕴酿决心和胃肌去征服这应该暂时是最后一块的神奇炸鸡。

室女炸鸡,算是外形比较奇特的一款了,因为它外表就不是那种炸出来的脆皮,而是擦得好像室女的肌肤一样雪白柔滑的鲜奶油。虽然我承认这个卖相倒是很贴切,也可能很让喜欢室女,噢不,奶油的人们食指大动,但对于一个撑得半饱却还眼高手低想继续挑战极限的人来说,这个卖相就有形之中增加了一些难度。因为大概一般人来说,奶油所产生的第一心理反应应该就是充满脂肪很饱肚不容易消化吧。但无论如何,对妳和我来说还有更深一层特殊意义的室女炸鸡,是一定要试一试的。

我发了几秒钟呆之后,突然又想到,虽然涂了厚厚的一层奶油,但这毕竟是炸鸡的吧,如果不快点吃的话,奶油会不会把里面的炸鸡泡软呢?怀这这种奇怪的担心,我还是用带着透明薄手套的手,戳入奶油之中,抓起鸡块,大口咬了下去。嗯~好家伙,这奶油鲜甜之余,咬到炸出来的那一层的时候,发现是用了非一般细腻的粉质炸出来的,几乎是脆得入口即化。同时,味觉也被另一种香料严重地冲击了一下。

肉桂,是一种很特别的香料。不知道喜欢的人是为什么喜欢的,但我和妳都不约而同的不能欣赏。我还能勉强不浪费食物,妳是绝对不会在发现食物中有肉桂之后再去动它的。所以,就算这个室女炸鸡是有另一重意义,但也不得不被拉黑了。想着想着,我忍不住又再试着吃了一口室女,始终觉得不应该浪费。但这一次,肉桂的味道更加浓郁了一些,我想起妳说过肉桂的味道让人有一种很凄凉悲伤的感觉。嗯,于是,这种感觉便随之充溢开来。

……

……

“流浪啊,流浪……”这在任何语言之中,恐怕都是被用得次数很多的歌词之一。欧米虽然没有北漂之类的一说,但乡下的年轻人对大城市的向往,恐怕几百年以来也是如出一辙的。

在二战后的欧洲,百废待兴,虽然也有极少数乡下地方幸运地避开了战祸,而无数的古都却在战火的洗礼之下变成一片残垣败瓦。但始终乡下地方还是生活窘困,而大城市则是“烂船也有三斤钉”。于是,还是有无数的年轻人,怀着对新时代新生活新机遇的期盼,挣扎着用尽能力离乡背井,向着大城市出发。

一九五二年的冬天,在里昂前往巴黎的一列火车上,有一位衣着虽然有些古旧,但还算得体,留着小胡子,看上去二十多岁的俊朗青年,正一边喝着自带暖水瓶里的热茶,一边欣赏着车窗外一片白茫茫的雪景。车上乘客不算多,但也差不多每个卡位都有人占据。

年青人叫丹尼尔格拉夫,生长在阿尔卑斯山中的小城霞慕尼,母亲是本地人,在中学教音乐,父亲是瑞士的建筑师兼运动员,他的父母亲是在1924年这个小城举办第一次冬季奥运会的时候一见钟情的,翌年便生下了丹尼尔。丹尼尔从小在音乐方面就受到母亲的薰陶,中学的时候便已经达到了演奏级水准,赢了不少奖项之后在学校所在的城市变得小有名气。而在父亲的安排之下,丹尼尔在中学开始便已经在瑞士的学校寄宿,不过他除了对音乐和文学美术充满热情之外,对数学工科都兴趣缺缺。

二战前夕,父亲便带着一家人彻底移居到瑞士这个中立的地方,但丹尼尔刚满十八岁之后,便不理父母的强烈反对,独自毅然回到祖国,加入了南部里昂一带的反抗军。但就在法国脱离**魔爪的前夕,丹尼尔在一次里昂郊外比较大型的伏击战之中,不幸被打中了左手的无名指,手指的前两节都被打断。受伤之后,丹尼尔也没想太多,休息了几个星期之后,又回到了前线。但几天之后,自由法国便宣告解放巴黎,又随着龙骑兵行动的成功,法国南部也一片形式大好。于是,中度伤残的丹尼尔也被在授予英勇勋章之后,光荣退役。回到瑞士后,父母虽然对丹尼尔的生还和成长稍有感慰,但却对失去手指影响了钢琴演奏而深感痛惜,尤其是母亲,伤心之余甚至还有些抑郁。丹尼尔为安抚母亲,也由于自己不甘伤残,以及对音乐艺术的无限热爱之情,于是在大学修读文学期间,除了学习之外,便把所有时间精力都投入到在没有无名指之下弹奏钢琴的苦练之中。

皇天不负苦心人,数年之后,虽然失去了左手无名指,但丹尼尔终于练到每次演奏的时候,都完美地忽略了用无名指演奏的音符,而用其它自己修改的和弦补足。他甚至想过以职业钢琴师为生。但几次尝试之后,才发现自己的这种演奏方式实在是比较独特,很难在乐团里与其他人配合。而且,大多数的乐团或顾主,一看到丹尼尔短了一截的手指,便已心生嫌隙,就算他演奏得再怎么无懈可击,顾主们也会随便找一些借口把他请走,甚至有那么一两个直肠直肚的,索性就跟他说不会请伤残的他。那个年代也没有完善的反歧视法例,丹尼尔又做好了心理准备,所以并不太介怀。干不了职业的钢琴师,找些地方一边表演一边自得其乐还不行?丹尼尔这样想着,便经常找一些酒廊、餐厅、饭店大堂等临时的演奏工作,这些地方一般要求不高,而以他高超的技艺来说,只要是遇到认真欣赏的人,都会博得热烈的掌声和真诚的赞美,这就足以让丹尼尔心满意足了。

毕业后,丹尼尔在瑞士生活的小镇做了两份记者和书商的工作之后,渐渐觉得趁年青应该出外闯荡一下。便又毅然孓然一身地辞别了这一次没怎么反对的父母,奔向祖国首都巴黎这个令人向往的大都会。

丹尼尔一路绕道故乡霞慕尼,探访了一些亲友之后,便辗转来到里昂,坐上了当时刚刚电气化了的里昂到巴黎的列车。车程四个多小时,丹尼尔差不多一直都坐在自己的位子里,不是小睡,就是一边呆望窗外的风景,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着未知的旅程和生活。就算车上的人谈着英女皇的登基、西德的独立、远东的韩战什么的话题,他也无动于衷。

火车“哐当”一声猛摇,把胡思乱想的丹尼尔带回了人山人海的巴黎中央车站。他拿着简单的行李,先直奔车站附近已经订好房间的小旅馆。旅馆虽然在一条小街里面,但并不难找,丹尼尔一安顿好,就马上联系了以前在报馆的好朋友,朋友说帮他找的记者工作还得要两三天才能面试,叫他先四周围逛逛,朋友也是第二天的晚上才有时间陪他喝个东西。于是,丹尼尔有些失望又百无聊赖地开始在这个好像无边无际的大都会游荡起来。

也许,神奇的城市再加上大难不死又永不言败的人,便会发生神奇的事情吧。丹尼尔漫无目的地走了一天之后,晚上随便吃了点东西之后,便来到车站附近的一个酒吧区。随便找了两间酒吧小酌了两杯之后,又随便来到了一间酒吧门前。酒吧的门半开着,里面隐约传出优美的琴声,好像是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丹尼尔一边被优美的琴音所吸引,一边奇怪着为什么在这酒吧区有人弹奏这种轻柔的乐曲呢?一边想着,他已经不自觉地走进了酒吧,只见一位虽然称不上貌美如仙,但却脱尘出俗的年轻女钢琴手正在酒吧的小舞台上认真地演奏着。而酒吧里不多的客人们,也都静悄悄地沉浸在美妙的琴声之中。

丹尼尔小心翼翼地坐进一个比较靠近舞台的位置,侍应生也悄悄地出现在他身边,小声招呼着。丹尼尔随便点了一杯红酒之后,又继续欣赏着女琴手的演奏。

就这样,丹尼尔在巴黎新生活的重心,一下子便由对未来的兴奋和不安,变成了尽量每晚都能欣赏女琴手的演奏,而所有为了生活的兴奋和不安都变成了主旋律的插曲。

不久之后的一天晚上,丹尼尔终于都鼓起勇气,趁女琴手休息的时候,跟酒吧的老板提出自己也想客串演奏的请求,甚至说明自己的残疾,表示只是为了对音乐的热爱而试试能不能寓兴趣于练习。老板见反正客人不多,便叫丹尼尔去试试。于是,毕竟有一定演出经验的丹尼尔便定了定神,开始演奏那首他第一次听女琴手弹奏过的贝多芬的月光。

也不知道弹了多久,当丹尼尔已经沉浸在乐曲之中的时候,女琴手也在不知不觉中坐到了丹尼尔的身边。然后,很自然地,帮丹尼尔弹出了那些失去的音节……

……

……

我不知道沉浸在这个不记得从哪里看来的短篇故事里多久,伴随着肉桂淡淡的哀伤之情。我大概知道这个钢琴师的故事为什么会在我的脑中扎下根来,其实,我上辈子的一个遗憾,就是父母省吃检用,砸锅卖铁地逼着培养我从小学琴,不单请了名师,还买了不错的琴。幼小的我哪知道柴米油盐,还不时哭闹,对学琴和参加比赛都十分抗拒。还记得我小时候练琴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在房间里,关上门不给父母看。等长大之后,就多数在学校练习,甚少回家练琴了。再之后真的有了些兴趣,无论是参加比赛,还是在外面表演,都从来没想着邀请父母去看,最多是拿了奖之后跟他们说一声。当然,以我好吃懒练,只为了出风头追女孩而练的琴,每次到比赛的时候都发挥不到最好,所以,拿奖的次数也是寥寥可数。工作了之后,就更没时间,渐渐地就把琴给彻底放下了。直到二老去世的时候,我甚至都没想过好好地弹一次琴给他们听。

这个时候,我大概应该忍不住有什么东西在我的眼角滑落了下来吧。

“Hon桑?Hon桑?你没事吧?”又是狄波拉的声音和轻推把我唤醒。

“啊,没事,没事。”我一边说着,一边抺了一下眼角的泪,有点荒忙地补充道:“那个,哎,这个炸鸡真辣。”

“Hon桑,你刚吃的是室女炸鸡哎,怎么会辣?”王桑的声音在另一边响起,我心里翻了个白眼。

“Hon桑,你又走神了!”狄波拉好像没介意我随便的说词,有点紧张地说:“你没事吧?是不是想到什么事了?”

“还好,没什么,啊,嗯……”我想不到该说什么好,只好如实说:“那个,其实,我家乡那边肉桂的味道给人一种哀伤的感觉,这个室女肉桂味满重的,所以,唉,确实想到了一点伤感的回忆。不过没事的,现在没事了。”我笑着说,真的没事了。

“嗯,真的吗?”狄波拉想了想,选择了相信:“竟然还有这种事情。不过,既然是这样,反正大家也吃饱了,不如我们去隔壁的Solus放松一下吧。那边有很不错的现场表演呢!”

“好啊,好啊……”有不少人附和着。

于是,结了帐之后,我们便走向“”跟“Solus”在室内相通的一道木门。

一推开通往“Solus”的那扇有些神秘又厚重的暗黑色木门,便传出了纯美女声的“Iwasdoingallright”。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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