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拜庙

手腕的伤痛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难以忍受,曹殷努力将视线聚集在地板前,说来也神奇,当自己处于血雾的领域之中时,视线并不会被血雾遮挡,血雾所覆盖的所有事物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即便是地板上色泽相同的血迹也不例外。

“这一次没有时间变慢的感觉。”曹殷自言自语道,他发现地板上的血渍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着一个地方汇聚,这就是胡渣男起死回生的前兆。

“因为你没有因为受伤而感到恐惧,能力的被动模式没有被激活,”血骷髅贴在曹殷的脖子上,道,“因为这一次你才是狩猎者,而你要狩猎的就是这个佣兵的血畸特质,这家伙已经开始复活了,我们抓紧时间窃取他的能力。”

这时,血骷髅从曹殷的脖子上消失了,转眼之间,那个长着蝴蝶翅膀的深红阴影出现在了曹殷的眼前,曹殷看清了它的头部,正是那个黏在自己脖子旁边的血骷髅,它瘦小的身躯如同被风干的木乃伊,可以清晰地看见每一条骨骼的轮廓。

“之前还没来得及介绍自己,”血骷髅道,“你可以叫我红蝶,这是我的名字。”

“你真的是血畸特质的化身吗,竟然还会给自己起名字,还是这么骚气的名字,”曹殷道,“真是不可思议,难道你是我的第二人格。”

“随你怎么想,这不重要,”红蝶道,“接下来的事情才是你需要关注的,听好了,我没有办法单独完成血畸特质的提炼和记忆,我需要在你和对方之间搭建‘记忆链接’,这个过程比较痛苦,你需要做的就是忍耐和接受。”

“好的,我准备好了,”曹殷做了个深呼吸,道,“你开始吧。”

红蝶点了点头,然后半跪在地板上,双手开始触摸那摊正在汇流的血迹,它的两只翅膀开始各自浮现出眼睛的椭圆形图案,两个眼睛图案扭转着暗红色的纹理,并随之闪烁着妖异瑰丽的红光,仿佛能将周围所有的事物吞噬进去。

曹殷盯着这图案入了神,忽然感到脑内有一股钻心般的疼痛,仿佛有什么尖锐的东西在硬生生地插进脑髓,紧接着,脑海里浮现出许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片段,如同播放幻灯片一样在脑中一闪而逝。

“唔呃呃……”曹殷双手捂住脑袋,不自觉地开始排斥这种痛苦,当他产生这种想法后,那种痛感真的开始减轻。

“链接已经完成了,正在提炼这家伙的能力,坚持住,”红蝶呵道,“千万不要排斥这种痛苦,否则链接会断掉,这期间我只能构筑一次,你如果没撑住就真的失败了!”

曹殷听后便努力克制排斥头疼的想法,然后脑内的剧痛又逐渐开始增加,刻骨铭心的疼痛让曹殷心绪不宁,精神如同紧绷的弦一样,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这时周围血雾的范围开始缩减,红蝶浑身一颤,双手如同触电一样从地板上弹开。

曹殷脑中的疼痛很快就消失了,他直起身子,发现红蝶正用两个漆黑的眼洞凝视着自己,带着一种无言的失望。

“你还是没有撑住,差一点就成功了,不过第一次也不意外,”红蝶道,“如果能提炼到这个不死人的能力,你会比现在强大很多。”

曹殷急促的呼吸渐渐平复下来,道:“太疼了,我感觉都快晕过去了,而且还得想着去接受它,这实在是很困难。”

红蝶没有回话,它的身躯一瞬间便化散开来,融入到周围的血雾之中,此时的血雾正在快速地朝曹殷手腕上的伤口汇聚,不一会儿的功夫便全部化为血液回到了曹殷的体内,手腕上的伤口被一抹血色封住,不再向外流血。

“失败了……”曹殷有些失落地看着手腕上的伤口,喃喃道,“难道真的没有第二次机会吗,真可惜,如果能掌握那种能力,就算被丧尸围困也会有机会脱身。”

此时,地面那滩血液已经汇流成人体血管的立体形态,主干分支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每一根血管都闪烁着红光,散落在四周的碎肉组织仿佛受到血液的牵引,从地板上悬浮而起,然后一块一块地拼接在血液构筑的人形框架上。

曹殷在目睹这一奇迹后,由于实在太过震撼,暂时忘记了逃跑。每一块被撕碎的皮肤、肌肉、骨骼还有内脏,都根据血液框架的相对位置进行自动地还原归位。而且只要拼装在血液框架上,最后都能奇迹般地愈合在一起。

林墨斩首后,将头部和身体拼接到一起是多么地容易,当他被直升机的爆炸吞噬之后,修复被炸毁的身躯也并非什么难事。

五分钟不到,胡渣男的身体外貌已经基本显现出来,毛发、体格和面部的轮廓都清晰可辨,这时血液聚集的框架也都被外表的皮肤所包裹,只不过被利爪撕碎的衣物已经无法还原。

这时曹殷才回过神来,对方如果完全复活,肯定会继续执行任务,也就是把自己带回帝影研究中心,曹殷并不这样打算,所以他准备马上从家里逃走,在逃走前他看到倒在地板上的林墨,林墨这时奄奄一息,身上多处都负伤了。

曹殷纠结了片刻,最后还是把她扶起来背在身上,然后夺门而逃。

林墨的身体纤巧柔软,所以曹殷抱起来不觉得很吃力,他一边下楼一边纳闷着,如此惹人怜惜的软妹子竟然是一个狼人,惊人的爆发力和反应速度连千锤百炼的军人都望尘莫及。

曹殷迅速来到了楼下,多亏胡渣男之前把这栋楼游荡的丧尸都给清理了,不然说不定还会被丧尸围追堵截的窘况。

“接下来我该去哪里呢……”曹殷看了看公路的两头,顿时感到一些迷惘,没有在家里找到曹枢敏后,曹殷不知道该怎样去寻找她,唯一的线索就是那张字条,目前只能寄希望于字条上留下的电话号码和尚未识别的字印。

“先确认纸条上的字印写的什么,然后再做打算,”曹殷心想,“目前我必须先甩掉这个死不了的佣兵,这家伙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把任务执行到底,但是这么大的城市,我的踪迹一旦丢失,他就不可能再次找到我。”

这时,曹殷无意地抬头看向公路对面的山坡,凤鸣寺的朱红院墙在翠绿的山林之中隐隐若现,这让曹殷有了一个想法。

“凤鸣寺,要不上山躲在那里,不死佣兵肯定不知道这山顶还有一座寺庙,我就等他从这里离开之后再下山。”

于是曹殷穿过马路,沿着还算宽阔的山路朝着山顶的寺庙进发,这座山并不算高,也就20层楼左右的高度,所以曹殷很快便爬到了山顶,自从血畸特质被激发后,曹殷发现自己的体力和耐力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如果是以前,身上还背着个人,爬到山头时估计都快要累虚脱了。

“曹殷……这是……要去哪里?”林墨贴在曹殷的背后,虚弱地问道。

“我家对面山坡上有座寺庙,我想这个时候庙里的和尚应该都跑光了,在里面避避风头,”曹殷道,“那个拥有不死之身的佣兵一旦完全复活,肯定还会来抓我,我肯定打不过他,所以要趁他复活之前躲藏起来。”

“那家伙还没被我杀死吗……”

“你做得够彻底了,不过对方的不死之身比你想象的还要强,”曹殷道,“我刚才可是亲眼目睹了,那家伙正在起死回生,被你撕碎的身体组织都在自动归位还原,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完全复活。”

“是吗,看来下次要试试用火……”林墨小声念叨。

“你不要再想着杀他了,先顾好你自己吧,你这一身伤该怎么处理啊。”

曹殷来到寺庙的院门前,院门紧紧地封闭着,他把耳朵贴在门上,内部没有传来任何的响动,因此确定里面确实没有人。

院墙有两米多高,曹殷稍微费点劲儿还是能过翻过去,但是林墨不好过去,在刚才狼人化之后,林墨的身子一直很虚弱,软得跟一滩泥似的,肢体完全使不上劲儿,连说话的声音都是有气无力的。

曹殷费了一番力气把林墨先给搬上墙头挂着,接着自己再翻过墙,小心翼翼地把林墨给抱下来,林墨则全程软瘫着任由曹殷摆布。曹殷见她身上的伤口都止不住地流血,于是将她安放在院内的石椅上,自己跑到内殿里寻找可用的药物。

寺院中果真一个人都看不到,曹殷在寺院里放肆地搜找,希望能发现一些医用品,不过很遗憾,这座寺庙除了正殿那座落满灰尘的佛像之外,其余的东西基本都被搬空了,别说是药品,就连桌椅板凳蒲团香炉都见不着几个。

“看来在丧尸爆发的时候,这群僧人把能带走的家当都给运走了。”曹殷叹了口气,道,“看样子,我在这里估计也没办法待太久,吃的喝的也成问题。”

“这位施主,你在找什么东西吗?”

曹殷的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吓得立刻转过身去,只见一个身瘦小干枯的老和尚正侍立在佛像的旁边,他穿着一件破旧的黄色袈裟,正面容慈祥地注视着曹殷。

“啊呀,原来这里还有人啊,”曹殷尴尬地笑道,“我还以为这里的和尚都已经跑光了。”

“差不多吧,我刚才在佛祖后面午休,”老和尚道,“这间庙宇其实就剩我一个人了,我瞧见外面躺着一个丫头,貌似受伤了,而且光着身子,出什么事情了,你们被歹人追杀吗。”

“是啊,老师傅,她现在伤势挺重,需要马上止血,你这里有药吗?”曹殷急切地问道。

“有啊,我可以给她去拿,我这还有几件衣服,”老和尚道,“不知道她能不能穿。”

“没问题没问题,”曹殷道,“这种时候就不考虑合不合身了。”

“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啊,”老和尚道,“等帮小姑娘处理了伤口,你要帮我擦一擦佛像,佛祖太高大了,我这把老骨头不好爬上去。”

“呃,什么?”曹殷没想到老和尚会提出这样一个要求,虽然不是什么过分的事情,“好吧,我答应你,先给她处理伤口。”

曹殷把林墨抱进大殿内,老和尚颤颤巍巍地从一个小房间里拿出几瓶药物和纱布,曹殷有些惊愕,为什么自己刚才怎么找都没找到,这个老和尚藏东西很有一手啊!

“你老人家怎么会一个人住在这寺院里,”曹殷一边给林墨的伤口止血一边问,“为什么不跟大伙一起走,无依无靠的多不方便。”

“呵呵,我都这么老了,还能上哪里去,”老和尚道,“在这里侍奉佛祖也是件不错的事情。”

“我意思是您老住在这里靠什么生活,附近都没没住人了,温饱总得要保障吧。”

“这个倒不成问题,有个施主经常来我这里,给我带食物和水,这些药品也是他带来的,”老和尚道,“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就是不太敬重佛祖,我让他帮忙擦一擦佛像都不愿意呢。”

“人家免费供你吃喝都已经很够意思啦,”曹殷吐槽道,“不过说起来这么小的一间寺庙,竟然放着这么大的一座佛像。”

“这个佛像可有年头啦,”老和尚跪在佛像前面,双手合十地拜了几拜,“据说是在白烨纪年之前就已经坐落于此,这间寺庙虽然很小,可是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文化底蕴厚重,官方还在几年前特地拨款把它给好好地修饰了一番。”

然后老和尚就一直津津有味地讲起这座寺庙的历史以及它为什么没有向外开放的缘由,曹殷想这老和尚估计很久没和人说话了,好不容易逮到一个人一定要把憋在肚子里的话全都吐出来。

曹殷剪断最后一条包扎好的纱布,道:“白烨纪年之前可是群魔乱舞的灾厄时代,这间寺庙可以保存至今可真够幸运的。”

“并非幸运所致,”老和尚道,“这座凤鸣寺的底下,镇压着一头曾经为害人间数百年的黑鳞孽龙,若是寺庙被破坏,这条孽龙会重现人间,到时候必然生灵涂炭,民不聊生,所以被看护的很好。”

“呃,是这样吗,其实现在外面已经够糟糕了,”曹殷笑着摇摇头,“这传说我也没听过,该不会是您老自己编的吧。”

“阿弥陀佛,施主,出家人不打诳语的。”

“老师傅,您今年贵庚啊?”

“好久了,我这老骨头早就已经记不清啦,”老和尚从房间里拿出几件衣物,慢条斯理道,“我只记得白帝驾崩的年头,我还是个念经还会开小差的小沙弥呢。”

塔玛德帝国的开国之君“白帝”,名为白烨,于白烨纪年58年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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