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偷电脑

“于闲,你下次挖化石的时候跟我说一声。”

槐树林小道,白墨忽然蹦出这么一句话,听得于闲莫名其妙。

“怎么回事?你想跟我一起挖化石?”

“不,我们《古代趣闻》编辑部想蹭一蹭热点。”

在和吴千山对抗时,白墨的《古代趣闻》、《月阁城市报》让于闲的论文捷足先登,占尽先机。

相对的,两份期刊也因为刊登了于闲的论文,卖到飞起。

再往后,于闲在寒疆高原挖到大水沟龙,《古代趣闻》首先报道,再次拔高销量。

“你知道吗?《古代趣闻》www.youxs.org。”

“离谱,那个破杂志还影响因子?!”

于闲尤其记得第一次看《古代趣闻》,简直是短篇涩涩小说+古代谣言阵地,古代图谱也是那时候蹦出来的。

偏偏白墨所说不假,于闲的论文和报道在《古代趣闻》上独一份,其他学者想引用,只能引用这个期刊上的文章。

正式刊物有人引用,就有影响因子。

六绝户的事情不方便宣传,白墨希望于闲搞出新闻时先把消息给《古代趣闻》,这样一来,杂志销量爆表,广告费惊人。

“算盘真是打得噼啪乱响。”

“互利互惠嘛...对了,还有个事,更离谱。”

“啥?”

“记不记得在去寒疆高原前,有三名歹徒杀到你的出租屋里。”

说实话,这事快被于闲忽略了。

在寒疆高原亲自对战过黑巫族,轻轻松松滑铲击杀,还在墓区里解决过人魈。

一层层指派过来的低级小混混应该没啥价值。

“为什么突然提起那种小角色?”

“他...他们不是黑巫族派去找你麻烦的。”

白墨和苗薪老早就感觉不对了,黑巫族根本犯不着找于闲。

结果一查,真不是黑巫族吃饱撑着派的人。

“啊?”于闲愣在原地,“那是普通抢劫犯吗?”

“反正不是抢劫犯,是你们学术圈人物下的黑手。”

起初,苗薪将小混混当成黑巫族重点处理,下蛊让他们把祖上三代吐得一干二净。

结果发现是某个街区的混混头子接到指令,让手下去把于闲的笔记本电脑和住处的研究资料、化石带走。

“黑巫族肯定不要你那些个破化石,是不是学术圈里的人...”

“不会吧!?”

按白墨给与的情报分析,想把于闲电脑、资料、化石抱走的只会是圈内人。

吴千山再怎么不堪,也是个学术因子140+的老教授。

学阀打压很常见,从没听说过让小混混去偷学术成果的。

“白墨,我在檀香市学术圈只得罪过吴千山他们,那些老师不至于用黑恶势力来抢电脑吧?”

“听上去不会。”白墨耸耸肩,“具体的我就不知道了,要不你带人去问问?”

“去哪问?”

“檀香市东区,金宵步行街,小混混上边是一间酒吧的老板,有黑恶势力背景。”

于闲如果有需要,苗薪那边肯定会派人帮忙。

之前的小混混被误会成黑巫族,给蛊术折磨得精神分裂,严重失忆,现在不知消失到那儿去了。

排除黑巫族可能后,苗薪没有后续深挖。

“是该去一趟。”

即便有了投资人、学术因子迅速增加,于闲起初也只能成立最普通的城市级研究所,后续慢慢成长为区域级、国度级、世界级。

和苗家说好要个檀香市的地皮,今后必然要面对本市的竞争对手。

于闲不怕学术上的交锋,或者说学术交锋才能令人成长。

但决不允许有人拿恶心的肮脏手段来窃取学术成果。

“我怎么跟苗薪要人?”

“直接打电话给他,你救了苗家主,苗薪肯定收到命令,从选地皮到相关事物都会配合你的。”

问明情况,返回出租屋的于闲换下正装,先给苗薪打个电话约好人手,夜里去金宵步行街一探究竟。

安排好行动,于闲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新一天的论文写作。

大水沟龙下月发稿,接着又是两个重磅炸弹。

玫瑰马普龙和死神翼龙即将抵达檀香市,到时苗薪会先帮忙接收。

玫瑰龙还行,论文方面顶多是补充现有化石不足的部分;

死神翼龙噱头可就大了,刷新印安国最大翼龙纪录。

死神翼龙的数据在《学霸文献库》里有现成的,动笔先写。

跟新版《学霸文献库》,死神翼龙的骨骼和于闲挖到的化石部位对不上号,需要有诸多独立思考的部分。

好在已经知道它属于古神翼龙科,可以参考风神翼龙、雷神翼龙的现有数据。

一边思考一边写着,大半天下来,于闲只码出了不到两千个字。

那些一天能更新三章小说的作者实在太帅了!

随着论文字数,于闲的增加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

并非因为学术研究难度问题,还是刚才听了白沫的描述,于闲脑中忍不住设想...真有坏人把这台笔记本偷走。

血压飙升!

就算别人拿走了论文,也没有死神翼龙的化石,没法对外发表,可这是于闲扎扎实实的劳动成果,《学霸文献库》对整篇论文提供的参考不足10%。

“不行,今天晚上一定要好好调查那个酒吧的小头头。”

夜幕降临,街道在迎来下班高峰期后短暂缓和一小段时间,随后进入了都市居民的夜生活。

檀香市属于老牌一线城市,夜里游玩的花样很多。

金宵步行街有二三十年历史,昔日是dc区最繁盛的购物街区。

随着市区发展,更多商业广场拔地而起,金宵步行街逐渐老旧,混迹了大量不良少年,更有黑恶势力盘踞。

到了夜晚看似霓虹喧嚣,其实普通市民少有往那儿去的。

能在金宵步行街拥有一间地段还算不错的酒吧,罗豹子混得可谓滋润。

他的上边是掌握金宵步行街八成店面的黑老大,金九郎。

有这么个靠山,罗豹子平日里玩得很开,半年前强迫女学生陪酒搞出人命,照样给保着,让小弟背锅,他舒舒服服在酒吧当老板。

楼下舞池人声鼎沸,两位女子或清凉或艳冶,被罗豹子搂在左右。

此时,一位理着寸头的小弟急匆匆进来。

“豹子哥,有个小少爷要见你。”

“哈?”罗豹子打了个酒嗝,“什么小少爷?”

“不知道,他带着像管家一样的人来,看上去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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